《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财产分配方面的争议,相关人士有权进行更改决定。
依据现行中国法律制度,夫妇在达成协议离婚之后,如仍对财产分割产生质疑并希望撤回原先的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将对此展开调查与审理。
经审理之后,如果我们发现当事人在签订这份财产分割协议时并不存在故意误导或逼迫的行为,那么我们必须机械地驳回其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16年 (优于95.72%的律师)
1次 (优于73.87%的律师)
1次 (优于79.13%的律师)
51752分 (优于99.14%的律师)
一天内
1050篇 (优于95.72%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