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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4年06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5次举报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法律层面上,离婚协议需经由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确认后方具法律约束力,无需法院裁判认可。


当夫妻二人决意解除婚姻关系时,须签署并提交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且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申请。


自冷静期到期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后,双方当事人均应亲自回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如未能按时申请,则将被视作撤销离婚申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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