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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家乡的老房子能过户吗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5次举报

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老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房子的分割,也可以赠予给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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