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主要是夫妻双方的事务,但如果双方的家人希望亲自参与,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在获得许可后旁听庭审。
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
《民法典》并未排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如果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即使一方不到庭,也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起诉离婚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起草起诉状:首先,一方需要起草起诉状,明确提出离婚请求和相关事实理由。
2.准备诉讼证据:接下来,准备与离婚诉讼相关的证据,如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
3.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将起诉状和证据递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将对起诉状进行审查。
4.法院受理并发送起诉状副本:如果法院决定受理该诉讼,将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