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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小孩三岁前抚养费如何规定?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8次举报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扶养两个以上子女的,可提高到百分之五十;抚养费一般由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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