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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时会主动查银行流水吗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4年02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76次举报

夫妻一方对分割财产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后,请求查对方的银行流水,法院视相关情况后予以准许。如果银行流水属于案件的证据需要,且对方无法通过个人能力调取的,可以申请法院查询。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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