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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步骤是怎样的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4年01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7次举报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分割。但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很多人因为某项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有时候,也会发生本来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却在离婚时被法院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婚前财产公证的作用在于,可以把夫妻在结婚前的财产状况记录清楚。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就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证明某项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而不需要予以分割。


  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4.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5.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6.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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