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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彩礼要返还的情形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7次举报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彩礼要返还的情形有:


  1.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


  2.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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