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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必需准备的材料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5次举报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离婚诉讼必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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