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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办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3年10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5次举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反悔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分析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但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2、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返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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