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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4次举报

主体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婚、婚外同居,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属于这里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难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权利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无法给出有力证据证明,且法院又无法查实的,该部分财产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原则上,应当采取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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