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不能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只有合同纠纷或者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才可以协议管辖,而离婚纠纷涉及到了人身关系,所以不适用协议管辖。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当事人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发生的财产纠纷,约定管辖,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确定管辖。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