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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的变更条件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40次举报

抚养权的变更条件如下:


1.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通过此种方式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抚养权变更公证。


公证流程如下:


1)首先,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2.离婚以后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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