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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能对抚养权作出明确,判决离婚的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8次举报

1.孩子先天性残疾,不能自立的。对于此类情况,法院仍需根据夫妻双方各自的情况确定谁是抚养人。在跟谁生活的问题上,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


2.孩子还不能自食其力如读书的。这种情况下,孩子将来跟随生活完全可以由孩子自己决定。


这里说一下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根据规定,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总的来说,孩子如果超过18岁了,在父母离婚后跟谁生活的问题上,可以由孩子自己决定。但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孩子不跟其生活的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育费用。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也会遵循这一规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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