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需要进行分割,对于离婚时不必分割的保险,上述已经提到了两种,这里我们再总结一下:
(一)婚前购买并且已经缴费结束的保险,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必分割。
(二)父母为子女一方出钱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必分割。
(三)一方因伤残或疾病获得的保险金,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必分割。
(四)父母不幸身亡,子女一方作为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离婚时不必分割。
(五)为达到资产隔离的目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后,用公证后的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离婚时不必分割。
保险在个人、家庭以及家族企业进行风险规划和资产配置时都是良好的财富管理工具。保险可以是年迈时体面生活的保障,可以是对子女关爱的责任体现,可以是家庭对抗意外风险的工具。但夫妻离婚时应尽可能地友好协商,不应因“保险”的分割而使得双方针锋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