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二)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三)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四)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五)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