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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需要的手续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3年04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32次举报

起诉财产分割需要提供人民法院立案庭要求的材料进行立案,立案后进行庭审,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或者由法庭进行判决。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需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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