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应给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但前提是法院已经就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作出了判决,则直接法院孩子的一方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中法院并没有对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作出判决的,则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