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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对方不去怎么判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93次举报

     被告可以不去法院应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做出缺席判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如果被告当事人一方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可以委托律师出席,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


  5.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6.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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