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彩礼的情况包括:
(1)双方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只要男女双方未至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满足该情形要求退还彩礼。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因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姻,而女方已经收取了彩礼,且双方也已经共同生活,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实际上已经在农村办理了酒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的一方已经生育了小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以婚约财产纠纷要求另一方退还彩礼的,如果简单适用该情形,可能对另一方不太公平。
(2)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确未共同生活的认定,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把握:
首先,男女双方是否开始同居。
其次,男女双方同居的时间。
第三,男女双方同居期间,主要生活开支由谁承担。
第四,女方是否怀孕或者生育小孩。
第五,未能共同生活的过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