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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情形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2次举报

一审判决作出后,最好保持和对方分居的状态。因为根据民法典,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当然,如果有其他家暴、吸毒等违法情形,可在一审判决生效6个月后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离婚需要考虑成本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成本是比较低的。如果夫妻双方矛盾比较大,不能对以上问题协商一致的,夫妻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案件,这些成本问题需要考虑清楚。


诉讼离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方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均同意,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法院分割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人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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