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玲律师 09:00-21:59
陈玲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667217638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8次举报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协议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书,如果诉讼离婚,可不写离婚协议,直接进行起诉即可。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只要拿着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陈玲律师 已认证
  •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 13667217638
    •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7年 (优于95.8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4.6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7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6347分 (优于99.3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62篇 (优于97.34%的律师)

    版权所有:陈玲律师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38500 昨日访问量:37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