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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撤诉后,如何在起诉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1次举报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可以第二次起诉,即需要间隔六个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作出判决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过15日,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生效,然后再过六个月。就是生效判决六个月之后就可以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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