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房 协 议
甲方(房 主):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阜新市 处楼房租给乙方,租期壹年,按季度交费,每季度租金(大写) 元整,(¥ 元),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租金给付方式。
租金每季度给付一次,先付后用(上打租)。签订合同时交付第一季度租金,以后每季度缴纳租金时间为上季度到期日前15日内。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自发生违约行为的次日起按日租金两倍另行收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15日内仍未交纳租金或违约金,则甲方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二、承租期间,该房屋的水、电、有线电视收视、天燃气(煤气)、物业、卫生费等与使用出租房屋有关的费用和税收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未及时交清或委托甲方交清前述费用的,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
三、承租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包括上下水、电源线、暖气、门窗),如需改动,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按故意损坏处理,赔偿损失或给予修复。
四、保证金: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房屋承租到期物品没有损坏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责任:
1.租期内乙方应遵纪守法,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发生问题及后果乙方负全责,同时乙方无条件搬出,剩余租金不退;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电、水、煤气、有线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及时修复、疏通,费用自理。
5.乙方应正常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如有损坏(非人为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费用自理,如物品不能修复,则甲方不在提供,乙方自行解决。如人为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6.租期内乙方不得扰民(无论任何原因),如邻居、物业有反映由乙方负责,后果严重的无条件搬离此房屋,剩余租金不退;
7.乙方入住后如需自己更换门锁,原门锁需保留好,待租期结束后恢复原状。如乙方不更换门锁而出现任何纠纷及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9.如租期已到,乙方还未退房及交钥匙,甲方有权强行收回房屋,有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供暖费的缴纳;
2.甲方负责房屋主体(防水、供水主管路、下水的主管路,电气的主线路、门窗的自然损坏)的维修。
七、有关退租的条款
1.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不得提前解除协议。甲方因房屋出售而要求提前收回房屋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剩余租金不予退回。另要支付违约金(主要是补偿取暖费)两千元给甲方;
3.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物品有人为损坏,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所有条款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两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多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签订于: 20 年 月 日
附:
1.甲方提供的物品如下:
2.水表数 ,电表数 ,煤气表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