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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 19 年深耕法律实务的丰富经验,2013 年被聘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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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避坑指南 —— 中介 “霸王条款” 无效

作者:刘英昼律师时间:2025年11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3次举报
  1. 格式条款效力认定:根据《民法典》,合同条款需公平合理,不得单方面限制对方权利。 “无论是否通过本中介成交均付佣金” 的条款,剥夺了消费者选择更优服务的权利,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

  2. 中介佣金支付前提:中介机构获取佣金的核心是提供 “实质性促成服务”,包括谈判、签约、过户等关键环节。仅提供房源信息而未参与实际交易的,无权要求支付佣金。

维权指南

  1. 签订中介合同前,务必逐字审阅条款,对 “强制佣金”“限制选择权” 等不合理条款明确提出修改,或直接拒绝签订。

  1. 交易过程中,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留存中介服务记录,明确其是否提供实质性帮助。

若遇中介强制索佣,可先与中介协商,协商不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凭合同、交易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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