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效力认定:根据《民法典》,合同条款需公平合理,不得单方面限制对方权利。 “无论是否通过本中介成交均付佣金” 的条款,剥夺了消费者选择更优服务的权利,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
中介佣金支付前提:中介机构获取佣金的核心是提供 “实质性促成服务”,包括谈判、签约、过户等关键环节。仅提供房源信息而未参与实际交易的,无权要求支付佣金。
维权指南
签订中介合同前,务必逐字审阅条款,对 “强制佣金”“限制选择权” 等不合理条款明确提出修改,或直接拒绝签订。
交易过程中,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留存中介服务记录,明确其是否提供实质性帮助。
若遇中介强制索佣,可先与中介协商,协商不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凭合同、交易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