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律师一定是强势、犀利的,似乎只有这样的律师才能帮助自己最大程度的维护权利。但在婚姻家事案件的办理中,我并不认同这样的处理态度。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委托我们的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曾经是亲密无间的爱人,双方还有共同的孩子,因为某种原因,双方必须结束婚姻关系。我认为律师要做的不仅仅向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也要怀着爱心、耐心为客户做疏导和安慰,引导当事人走出婚姻的困境。与此同时也要特别关注到作为家庭成员的孩子的感受,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对此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我的看法。
离婚只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但是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因此而受影响。父母对于孩子都是同等重要的,无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哪方,孩子也都需要来自父母双方以及双方家庭的爱和关怀。因为父母之间的问题,就随意地切断孩子和另一方的联系、禁止孩子和另一方见面,这不仅剥夺了另一方爱孩子的权利同时也剥夺了孩子被爱的权利,这是非常自私且不理智的行为。 婚姻走到终结,免不了存在怨恨。有的人会说,离婚之后孩子归我,他不是爱孩子吗,我就不让他看孩子,就是要让他难受。孩子似乎成为了报复对方的工具,但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孩子也有自己的想法。在婚姻中彼此不是称职的另一半,但在孩子眼里,可能就是全世界最好的爸爸妈妈。 因此,在离婚的过程中,婚姻双方要慢慢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停止自我消耗,回归正常生活。尊重孩子保护孩子,避免在孩子面前诋毁、抱怨对方,不需要向孩子灌输所谓的是非对错,相信孩子对此会有自己的判断。 恐惧来源于未知,小小的人儿可能也会从其他渠道知道离婚会发生什么变化,但是不敢和爸爸妈妈说,只能把敏感的小心思憋在心里。对此,我们要注重和孩子沟通,尝试以孩子听得懂的方式和孩子解释说明双方离婚的原因,告诉孩子虽然爸爸妈妈分开了,但是还是会像之前那样的爱你。 听一听孩子的想法,问问孩子是不是因为爸爸妈妈离婚不开心了,担心、害怕什么呢?引导孩子说出自己的心里话,然后正面地去回应孩子担心、忧虑的问题。帮助孩子正确地面对父母离婚的现实,并且告诉孩子爸爸妈妈对未来的计划,我想孩子作为家庭成员应该知道这些,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让孩子切实地感知到爱与尊重,这样可以使得亲子关系更加地紧密,帮助孩子更勇敢地面对未来。 离婚案件的处理中必然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有的当事人对此有很大的执念,觉得我一定要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否则好像就会失去孩子,一无所有,但其实不然。法律在判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时是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考量,其实父母也应该以此进行考量。 抚养权确定的只是法律上权利归属,实际履行中,双方完全可以在最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抚养子女。而不一定非要严格按照简单的约定生硬履行。 作为律师,我参与了很多婚姻终结的处理,每一段婚姻里所反映的问题都值得我们去反思、自省,慎重地考虑是否要挽回或者终结。对于不得不选择离婚的情形,我希望父母们以成熟、理性的方式去结束婚姻,尽量减少因此带给孩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