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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亲子关系确认相关问题分析

作者:朱晨儿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02次举报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抚养费。但是在非婚姻关系的状态下如何认定亲子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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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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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因失恋到外地度假散心,通过某APP与李先生相识,两人相谈甚欢共度了浪漫的假期。回到家乡后王小姐发现自己怀孕,在李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王小姐生下了俩人的孩子。转眼三年过去,三年间王小姐从未和李先生提及有孩子的存在两人也没有任何联系。后因王小姐工作发生变故,经济条件每况愈下,无力单独抚养孩子,想到孩子的父亲李先生也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就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三人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确认了李先生与孩子的亲子关系,最终法院判决确认亲子关系,李先生依法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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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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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的难点在于如何确定李先生和孩子的亲子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也就是说,在一方能够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可以作出推定确认亲子关系。

而在本案中,由于王小姐从未和李先生提及生下孩子的情况,三年里也从未向李先生主张抚养费,仅有在诉讼前和李先生沟通索要抚养费的聊天记录,从证据角度而言,并不足以证明孩子与李先生之间的亲子关系,故无法直接由法院进行推定。只能通过亲子鉴定的方式确定双方的亲子关系。好在李先生在诉讼中积极配合进行了亲子鉴定,最终根据亲子鉴定的结论,这才确认了双方的亲子关系。

如果李先生不配合进行亲子鉴定,根据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王小姐作为原告,不能对于自己要求确认亲子关系的诉求充分举证,将会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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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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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享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处理可以参考离婚子女的抚养处理方式。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朱晨儿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主要业务方向为房地产法律纠纷、婚姻家事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等法律事务。朱晨儿律师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67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离婚、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