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近日代理李某与陈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成功为李某挽回40万元的损失。
基本案情:李某与陈某于2014年协议离婚,离婚并未约定案涉房屋的产权归属,房屋当时的市场价值约为100万元,该房屋是李某婚前支付首付和部分还贷,婚后提前还贷,在离婚后的房屋装修贷款也由李某偿还完毕。一审时李某由于律师费问题以及张律师没有承诺“必赢”,导致李某委托了其他收费便宜的律师代理,致使一审法院采信了对方主张的按现时200万元计算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最终判决李某需向陈某支付房屋补偿款约42万元。后在张律师指导搜集组织补充证据以及多重攻辩的诉讼策略下,二审法院最终改判李某仅需向陈某支付1万余元。
点评:“一分钱一分货”的商业规则同样适用于法律服务,本案中如李某一审时就委托张律师代理,可能连1万余元的房屋补偿款都无需支付,或支付更少的房屋补偿款,但本案的结果实际上亦已接近完全胜诉,但与其亡羊补牢,尽早委托优秀的专业家事律师介入显然更为稳妥和有效,有精力跟自己的律师计较,还不如共同努力争取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