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不是父母的附属,也可以依法拥有财产。如果房屋已经成为孩子的财产,父母离婚时无权把它作为自己的共同财产分配,更不能以放弃抚养权、减少抚养费等条件交换孩子的房屋权益。
父母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安排由谁代为管理、孩子与哪一方居住、贷款和日常费用如何负担,但这些安排应以未成年人利益为中心。管理权不等于所有权,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不能因此取得房屋所有权。
若房屋仍有按揭,应进一步核对借款人、抵押权人和还贷账户。父母之间对还贷责任的约定,不能当然改变银行的合同权利,也不能以停止还贷迫使对方在抚养问题上让步。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