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股权价值损失、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利息以及能够证明的可得利益损失。损失计算时,一般以处分行为发生时的股权公允价值为基准,可以参考公司净资产、盈利能力、评估报告、同类股权交易价格、转让合同约定价格等因素。若名义股东已经收取转让价款,实际出资人可以要求返还该价款;若转让价款明显低于股权公允价值,还可以要求赔偿差额。若实际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赔偿数额中可能需要扣除其应当承担而未承担的部分。诉讼时效方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实际出资人应当及时收集代持协议、出资凭证、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股权转让合同、付款记录、公司财务资料等证据,并通过诉讼保全等方式防止名义股东转移财产。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