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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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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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具体涉及的税种及缴纳情况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3日分类:法律茶点!浏览:22次举报
2026-06-23


1\契税(受赠方缴纳,主要税费)

  • 缴纳情况:必须缴纳。契税由受赠方(子女)承担,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参照房屋买卖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 税率:法定税率为3%-5%(各地具体适用税率不同,常见为3%)。若子女符合当地“首套住房”等契税优惠政策(如面积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140平方米以上减按1.5%等),可按规定享受减免。

2.\印花税(双方缴纳)

  • 缴纳情况:必须缴纳。双方(父母与子女)均需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 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0.0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个人(如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可享受印花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3.\增值税及附加(赠与方缴纳)

  • 缴纳情况:免征。根据税法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如父母将房产无偿赠与子女)免征增值税,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也免征。

4\个人所得税(双方)

  • 缴纳情况:免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对当事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土地增值税(赠与方)

  • 缴纳情况:免征。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