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交易前的基础准备。转让方首先要确认专利权的法律状态,确保专利仍然处于有效状态,没有欠缴年费,没有被质押、查封或者宣告无效,同时要准备好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登记簿副本等基础文件。受让方则要开展初步的尽职调查,核实专利权的真实归属,确认是否存在共有权利人,是否有对外签订的许可合同,是否涉及未了结的侵权诉讼等,避免买到有权利瑕疵的专利。
其次是签署书面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法》第十条明确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专利的基本信息、转让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核心条款,特别要明确约定转让前已经发生的侵权纠纷、许可合同的处理方式,以及后续办理变更登记的责任主体和时限,避免事后出现争议。
最后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登记。《专利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哪怕双方签了合同、付了全款,只要没到国知局办登记,专利权就还属于原权利人,受让方没有取得任何专利权。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