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些材料都是公司减资必须经过的法定程序,对债权人的保护程序
1、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减资基准日(或决议日)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需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部分区域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债权人通知及公告证明:债权人通知证明:
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的证明(如快递底单、邮件记录、债权人签收回执等)。
减资公告证明: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的报样(公告期需满45日,公告内容需包含减资信息、债权申报期限等)。
3、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说明:说明减资后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债务,或已为债权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说明(部分区域已取消该材料,以当地工商要求为准)。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