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后还手要被认定为合法的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法定的五项构成要件,缺一不可。
第一项是起因条件,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也就是对方确实实施了殴打、伤害等违法行为,而非当事人主观假想的侵害。第二项是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如果对方已经明确停手、失去侵害能力或者主动逃离现场,当事人再追上去还手,就属于事后防卫,本质上是新的故意伤害行为。第三项是主观条件,行为人必须具有防卫意图,也就是还手的核心目的是制止对方的殴打、保护自身人身安全,而非为了泄愤报复、故意激化冲突。第四项是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只能针对实施殴打的不法侵害人本人,不能伤及无关第三人。第五项是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强度应当与不法侵害基本相适应。
针对严重暴力犯罪,我国刑法还规定了特殊防卫制度,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