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张国贵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1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执业年限24
13313036191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保定、沧州、承德、邯郸、衡水、廊坊、秦皇...

咨询我
08:00-23:59

家暴离婚中的离婚损害赔偿具体可以主张什么?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6年06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次举报
2026-06-15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赔偿由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构成。

  物质损害赔偿遵循 "实际损失填补" 原则,即按照家暴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具体包括因遭受家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家暴造成受害人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合理支出。此外,受害人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费用等,也可以纳入物质损害赔偿的范围,由过错方承担。

  精神损害赔偿没有统一的固定金额标准,由法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酌定。司法实践中,法院主要考量以下六大因素:一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即施暴方的主观恶意大小;二是侵害的具体情节,包括施暴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持续时间等;三是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如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是否出现抑郁焦虑等精神疾病;四是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是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是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