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餐厅就餐摔伤的责任承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核心判断标准是餐厅是否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客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餐厅已完全履行法定义务、顾客损害完全由自身原因导致的,餐厅不承担责任。其核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国贵律师
顾客在餐厅就餐摔伤的责任承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核心判断标准是餐厅是否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客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餐厅已完全履行法定义务、顾客损害完全由自身原因导致的,餐厅不承担责任。其核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