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并未设立独立的 “骗婚罪”,司法实践中对于以结婚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骗婚行为,绝大多数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其核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骗婚行为之所以能够被认定为诈骗罪,是因为其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主观上,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从一开始就没有与对方建立稳定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愿;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例如伪造身份、隐瞒婚史、虚构家庭条件、假意答应结婚等;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误以为对方真心结婚,进而处分自己的财产,支付彩礼、礼金或大额财物;最终行为人取得财物,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