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开发商可以依据定金罚则,没收定金(若有)或主张购房者承担预约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但无权要求购房者承担正式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此时,开发商应当退还扣除定金或违约金后的剩余首付款。其二,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订,例如开发商提供的正式合同条款与认购协议约定严重不符(如将约定的"赠送面积"写入"需另行购买")、拒绝将认购协议中的承诺写入正式合同、提出不合理的附加条款等,购房者有权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全额退还首付款。
其三,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订(如限购政策出台、银行贷款政策重大调整导致购房者丧失购房资格或贷款资格),此时不应认定任何一方违约,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定金和首付款。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