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实质上是以欠条形式来确定因男女双方终止恋爱关系男方给予女方的经济补偿。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情感的付出、青春的流逝等对双方来说都是存在的,分手会给双方带来不利影响也显而易见,一方在分手时承诺给付对方金钱应属一种精神抚慰,是一种出于道德上的义务,并非法律规定必然产生的法定义务,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如双方自愿履行并不违反自愿原则。
张国贵律师
本案实质上是以欠条形式来确定因男女双方终止恋爱关系男方给予女方的经济补偿。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情感的付出、青春的流逝等对双方来说都是存在的,分手会给双方带来不利影响也显而易见,一方在分手时承诺给付对方金钱应属一种精神抚慰,是一种出于道德上的义务,并非法律规定必然产生的法定义务,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如双方自愿履行并不违反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