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易注销登记资料清单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简易程序)》(对应表格名称与普通注销程序一致,但表格设计内容更简单)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3)提交申请材料的人员(经办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名册。
2. 其他注意事项
(1)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2)公司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8条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3)公司应当将《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不少于20日。在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公司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