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是行政复议申请书,这是最核心的材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复议申请书的内容要简洁明了,逻辑清晰,把请求和理由说清楚就行,不需要写太多情绪化的内容,也不需要长篇大论。
第二类是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公民个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类是证明你曾经提交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证据材料,比如信息公开申请书的复印件、邮寄申请书的快递单及签收记录、在线提交申请的截图等,这是用来证明你确实向被申请人提交过公开申请,是整个案件的基础证据。第四类是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或者其他证明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材料,如果你收到了不予公开的答复,就提交答复书的复印件;如果被申请人逾期不答复,就提交你提交申请的时间证明,说明已经超过了法定的答复期限。第五类是其他能够证明你的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比如你申请的信息确实存在的相关线索、被申请人答复违法的相关证据等,有就提交,没有也没关系,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很多举证责任是在行政机关一方的。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