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工伤认定的一年时效要长很多。很多时候,虽然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时效,但是还在三年的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内,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