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没钱还债,而股东该出的钱还没出够,你就可以申请法院把这个股东拉进来,让他在没出够的钱的范围内替公司还债。
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还有第十八条(抽逃出资)、第十九条(未依法出资即转让股权)等情形也可以追加,但最常见、最基础的是第十七条。
需要注意的是,追加被执行人必须严格依照上述法定情形,不能自己"发明创造"。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裁定中明确指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原则",不能随意扩大追加范围。
张国贵律师
如果公司没钱还债,而股东该出的钱还没出够,你就可以申请法院把这个股东拉进来,让他在没出够的钱的范围内替公司还债。
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还有第十八条(抽逃出资)、第十九条(未依法出资即转让股权)等情形也可以追加,但最常见、最基础的是第十七条。
需要注意的是,追加被执行人必须严格依照上述法定情形,不能自己"发明创造"。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裁定中明确指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原则",不能随意扩大追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