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布时间不同,征收预公告发布于征收申请报批之前,征收公告发布于征收申请获得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
二是法律效力不同,征收预公告仅具有告知效力,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性质,征收公告则具有确定力和执行力,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转为国家所有;
三是内容不同,征收预公告主要载明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征收公告则载明征收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征收范围、土地用途、补偿安置方式、办理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等;
四是法律后果不同,征收预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征收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
五是救济途径不同,对征收预公告不服一般不能直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对征收公告不服则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