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贬值损失数额不能由当事人自行主张,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通过专业评估确定,评估报告是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
车辆贬值损失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损失,其数额无法通过直观方式计算,必须依靠专业的评估方法。目前司法实践中常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重置成本法,即按照车辆重置成本减去折旧和维修费用,再考虑事故造成的贬值率计算贬值损失;二是市场法,即通过对比同型号、同年限、同里程的无事故车辆与事故车辆在二手车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差额确定贬值损失;三是修复费用加和法,即根据车辆维修费用的一定比例计算贬值损失,通常适用于轻微事故。其中,市场法是最常用也最被法院认可的评估方法。
在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时,应当选择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机动车评估资质的机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评估,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