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出资: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如进账单、电子回单)。该凭证应能清晰显示:付款人(股东本人或其明确指定的出资人),收款人(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金额(与公司章程中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一致),用途备注(应明确备注为“投资款”“出资款”等表明出资性质的文字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审查,若仅备注为“往来款”“借款”等,可能不被认定为出资)。
2.非货币财产出资:提供证明财产权属已转移至公司的文件如何判断股东已经履行出资义务。
实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提供已变更至公司名下的权属证书(如不动产登记证书)及相关过户手续文件。
知识产权:提供在国家主管部门(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的权利人变更登记文件。
股权、债权出资:提供相应的权利转让协议及履行完毕的证明文件。
评估报告:根据法律要求,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评估报告是证明出资财产价值真实性的重要文件。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