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张国贵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1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执业年限24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8:00-23:59)

咨询我
08:00-23:59

“只提供车位租赁、不负责车辆保管” 拒赔合法吗?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6年04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次举报
2026-04-01


 首先,车主缴纳停车费、驶入封闭式管理的停车场并领取停车凭证,双方即形成有偿保管合同关系,而非单纯的场地租赁合同,停车场负有妥善保管车辆的法定义务,不因单方声明而免除。其次,该类免责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若不合理地免除了停车场自身主要义务、排除了车主的核心索赔权利,依据《民法典》规定属于无效条款,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最后,即便双方被认定为场地租赁关系,停车场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车辆被刮蹭、无法锁定肇事方,仍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不能以格式条款完全免责。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