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借名买房协议被法院认定合法有效,实际出资人(借名人)也不能仅依据该协议,直接请求法院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
借名买房协议仅能约束协议双方,产生债权请求权效力,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借名人仅能依据有效的借名买房协议,向出名人主张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即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而不能直接主张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若借名人不具备当地购房资格,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房屋已设立抵押、被司法查封,存在法律上无法过户的情形,借名人无权要求确权,仅能主张解除借名买房协议,要求出名人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