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张国贵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1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执业年限24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8:00-23:59)

咨询我
08:00-23:59

出租方漏水导致楼下损失,责任谁承担?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6年02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次举报
2026-02-24


 漏水造成楼下邻居损失的赔偿责任,与维修责任一致,核心看“漏水原因”,具体分:1. 房东责任:房屋本身质量、固有设施老化、隐蔽工程缺陷导致漏水的,由房东全额赔偿楼下损失,若房东已履行维修义务仍无法避免漏水,可向开发商(保修期内)、物业(公共设施问题)追偿;2. 承租人责任:承租人使用不当、人为损坏导致漏水的,由承租人全额赔偿,房东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但若房东未及时制止承租人的违规行为,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 第三方责任:楼上住户漏水、小区公共管道破损导致的,由第三方(楼上住户、物业公司)赔偿,房东和承租人无过错的,无需赔偿。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