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日后纠纷,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建议对子女教育费用的范围、承担比例、支付方式以及额外教育项目费用的负担方式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对于可能产生的高额教育支出,最好事先协商并明确写入协议。如果仅仅简单约定“教育费平摊”,可能无法涵盖像出国留学这样的高额支出,进而引发争议。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离婚协议中对额外教育项目费用有明确约定,如果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约定会导致明显不公平时,也可依据情事变更原则对抚养费数额进行调整。
总而言之,法律为父母的抚养义务划定了边界,而亲情为子女的未来成长提供了无限可能。父母离异虽然改变了家庭形态,但在履行法律义务之外,父母更应多以沟通化解分歧,多以理性替代争执,共同支持子女理性规划未来,真正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张国贵律师
